北大法律系77级:群星璀璨,成就辉煌 | 二湘空间
北大法律系77级:群星璀璨,成就辉煌
文/李蒙
北大法律系77级的83名学生,30年后已经群星璀璨,成就辉煌。
他们中间有国家领导人,有跨国大企业高管,有奥运会的体育仲裁员,也有著名的法学家;有活跃在政法战线上的法院院长、高级检察官和大律师,也有大学校长和法学院的院长……
他们是改革开放后最早享受到高等教育的法学人才,是在各个领域引领我国法治建设的佼佼者。他们个人的成功也融汇到国家昌盛、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中。
姜明安认识了一个女生,就请李克强帮他去说一说,对方回复“让姜明安自己来说”
不管谁扳起指头数北大法律系77级的同学,一定会提到姜明安,他是1978年入校后唯一一位再也没有离开过的人,也是当前中国在立法领域最活跃、最杰出的法学家之一。
一张毕业时几位同学与敬爱的龚祥瑞老师的合影,一直被姜珍藏。
83名学生中当时留校4人:姜明安、李克强、武树臣、郭明瑞。留学的则是陶景洲、王绍光、刘凤鸣等7人。
留校的4人中,李克强分在经济法教研室,武树臣去了法制史教研室,姜明安留在行政法教研室,郭明瑞选择研究民法。
李克强的另一身份是北大团委书记,走马上任后领导创立了北大学生议会常代会,成为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被誉为“学生人大”;领导创立了北大团校,举办的每项活动都与学生的实际密切相关,加强了团的队伍建设,培养了骨干,学习了理论,锻炼了能力,解决了学生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
1982年,李克强当选为共青团中央常委,从此走上了从政道路。
1992年,北京政法系统从学者中选干部,武树臣被调入北京二中院当副院长,后来又成为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部长。
郭明瑞是山东烟台人,为了解决与妻子的两地分居问题,后来调入烟台大学,如今已是校长。
姜明安本来也有机会离开北大。1984年,中央组织部成立“国家工作人员法”(后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现在的《公务员法》)立法组,只是助教的姜明安也被邀请参加。
在立法组工作近半年,中组部对他的工作较满意,两次派人到北大协调,要调姜去部里任职。当时的法律系系主任张国华却说,“姜明安不是当官的料”,让他们另选他人。张国华的这一句话,彻底断送了姜明安的仕途。
但凡熟悉了解姜明安的人,几乎都赞同张国华的话。
姜明安为人太真率,书呆子气足,是很不适合当官的。他的真率也体现在他写回忆文章时提及77级同学的许多趣事,一点都没有“为尊者讳”的意思。
现任烟台大学校长的郭明瑞当年和姜明安一样穷,都来自农村,两人翻译文章发表后得到稿费,姜买了二手自行车,郭买了非高价手表。结果一天晚上看电影,进场人太多,郭的手表被挤掉了,气得一晚上没睡着觉。
现在北大法学院当教授的刑法学权威陈兴良,当年的恋爱特别罗曼蒂克。
一天他去北大分校给师弟师妹们介绍学习经验,有一师妹居然“一听钟情”,报告还没有听完她就爱上了报告人,给陈兴良写条子约会。
同学们开玩笑说:陈的那个讲座“酬金”真高啊,一个讲座下来就赚来一个“林妹妹”。
姜明安的运气就差多了。他原想找一个法律系77级的知音,递了一个条子给人家,被人家退回来了。退回时一句话也不说,大概是认为姜乡音太重或太土,交流不易。后来,姜又认识了中文系77级的一个女生,但这次不敢再写条子了,就请李克强帮他去说一说。
李克强当时是校学生会主席,同中文系接触较多。李克强去说了,回来告诉女生的回话,“姜明安的事让姜明安自己来说”。
此事最终没成……
在留校与留学的选择中,李克强当初是非常想留学的。
他和姜明安是同学们公认的学习特别刻苦的两个人,姜可以连续几小时看书不抬一下头,还曾因看书入迷把王世瑚(现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同学的被子烧了个大洞。
李在外语学习方面的刻苦程度,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印象非常深:“小本的正面写英文,背面写英文;去食堂的路上背,排队时也背。”
毕业前的两个月,李克强复习了有关课程,雄心勃勃地准备留美考试。老师同学们都认为他“稳拿”。但北大党委副书记马石江看上了他,先后十多次找他谈话,要他留校担任团委书记。身为北大学生会主席的李克强最终被说服了。
走出国门的陶景洲去了法国巴黎,在之后的30年里,为贝纳通、家乐福等几十家国外著名品牌和企业到中国投资提供法律帮助,成为著名的“跨国生意幕后人”。
2008年对陶景洲来说,与奥运有关的有两件事:一是自己担任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二是因奥运火炬传递引发争端而一度遭到中国部分民众抵制的家乐福超市,当初正是他帮着牵线搭桥引进到中国的。
陶景洲与李克强都是安徽人,有趣的是,当初高考他们填报的第一志愿都是安徽师范学院,而两人又都被录取到了北大法律系。
填报的理由两人基本一样,家里穷,读师范可以免学费,母亲不让离家太远。国家录取的原则当然更是一样,当时不看志愿而是根据高考成绩、个人情况择优录取,同时北大法律系是“保密专业”,一定要“根正苗红”。
李克强当时是大队队支书,还是安徽省“学习毛泽东思想”先进个人,而陶景洲也是标准的贫下中农。
李克强曾感慨地说,在北大,学生与先生所具有的某种平等关系,是基于对知识的尊重,对真理的崇尚
当时进入北大法律系的这83名学生,志愿几乎都不是学法律。
刚经历过“文革”,在那么个“砸烂”公检法的年代,他们不知道法律为何物。
何勤华想上复旦哲学系,郭明瑞报考吉林大学考古系,王绍光志在美学,周振想报考中文系,但他们都被录取到了北大法律系。
那是一个万物复苏、思想解放的年代,同学们热衷的是朦胧诗、伤痕小说,中文系的陈建功把自己的小说贴在墙上,大家围着看。那时法律方面的教材奇缺,连国外学者的法学著作被翻译过来的都极少,大家看得多的反而是非专业方面的书。
这些本科学生中的佼佼者一进北大,竟尝试着翻译起了国外法学著作,因为教材实在是太少了,教师们都对学生的翻译伸出了援助之手。
姜明安记得,进入第三学期,他翻译了塔吉沃祥的《再论完善经济立法》,郭明瑞翻译了哈尔斐娜的《完善经济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都是苏联学者的著作,帮姜校对的是李志敏老师,帮郭校对的是段瑞林老师,两位老师都答应得非常爽快。
经过老师的校对,《国外法学》还真给发表了。后来两人陆续翻译了不少俄文法学著作,帮他们校对的还有教国际法的魏敏老师。
当时李克强翻译的《英国宪法史纲》虽未发表,但由法律系打印,作为教学参考资料。
李克强还修改过龚祥瑞的文章。当时龚祥瑞敏锐地注意到了国外刚刚兴起的计算机与法律联姻的问题,写完后觉得没说透,就找来英语很好的李克强,让他查些国外文献资料作补充修改。
李克强修改后龚先生很认可,后来将两人的名字并列在一起拿到一家法学杂志去发表。李克强后来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提及此事,感慨地写道:“在北大,学生与先生所具有的某种平等关系,是基于对知识的尊重,对真理的崇尚。面对知识与真理,无所谓个人的体面和尊严。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师道。”
同学们对龚先生的崇敬是无以言表的,龚祥瑞也对这些学生倾注了全部心血。
课堂上,龚先生的家里,都是他们讨论研习的场所。龚讲的是比较宪法,早年专攻政治学,曾赴英国深造,对西方政制、法治有亲身体味,兼具政治学与法学的素养。一位老师塑造了一群学生,77级83名学生中多有比较宪法和西方政治研究的热衷者。
姜明安时常忆起那段时光。
在龚祥瑞家的小庭院里,几个人一起讨论欧美政制。“龚老师自编的教材,往往会指定一个人作报告,其他人听完后点评。”陶景洲印象最深的是龚老对“责任”的讲解:你必须完成交给你的事,如果无法完成,必须解释原因。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完成人民交给的事,如果无法完成,必须向人民解释原因,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政府。王绍光现在对历史学和政治学兴趣浓厚,和龚祥瑞当年的启发直接相关。刘凤鸣的“程序正义”思想,最初的启蒙正是龚的诉讼法课程。
在龚祥瑞的影响下,大三时姜明安的专业兴趣从经济法转向行政法。
龚祥瑞在宪法课上大讲行政法,说行政法是“实践的宪法”,是“动态的宪法”,“没有行政法,宪法只能停留在纸上”。
姜深受影响,深感中国的问题单靠经济法、刑法或民商法是解决不了的,没有法律(主要是行政法)对公权力的控制和规范,中国的民主、法治、文明和富强终究是没有希望的。于是,他把时间和精力大部分用于阅读行政法、宪法和公法原理方面的著作,如孟德斯鸠的《法意》、罗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社会契约论》、戴雪的《英宪精义》等等,以及选修龚祥瑞、肖蔚云、罗豪才等老师为本科和研究生开设的公法课程。
龚祥瑞很器重和关心姜明安,不仅借自己的藏书给他看,还带他去参加社会上的有关会议,介绍他与许多当时的法学名家认识,并让他参加自己主持的有关研究课题,在出版的成果的前言、后记上甚至还写上姜的名字。与姜明安同时,李克强、陶景洲也渐渐着重转向外国宪法和比较政治的学习,几人帮助龚祥瑞翻译了《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临近毕业时,龚给姜泼冷水,说行政法在当时的中国还不能生根,搞下去要考虑“饭碗”问题。姜明安豪气冲天地说:“不能生根我们就改造土壤!”
后来的30年,姜明安除了本职教学工作外,一直在全国人大等立法殿堂参与着“改造土壤”的立法工作。他曾参与了20多部主要行政法立法研究和试拟稿起草工作……
30年的勤奋耕耘和努力拼搏,姜明安实践了诺言,回报了师恩,也在中国立法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
“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它给你什么权利,你就应该试试它。你不去行使它,你去抱怨,这是没什么意义的”
“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是一家人。”
这首主题曲,身为北京奥运会国际体育仲裁员的陶景洲听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而鸟巢,也让他很感慨。从北大毕业的30年里,他一直在地球村里飞来飞去,最终,是一只归巢的鸟。
1982年,27岁的李克强服从组织分配选择留校,未能出国。
24岁的陶景洲飞到了法国巴黎,而刘凤鸣则飞到了美国。作为公派留学生,陶景洲在巴黎第一大学学习法律,主攻比较法和行政法,当时想的是回国后能在哪个部委当个官。
两年后毕业,他没有马上回国,而是到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当时只想干6个月,是为了体验法国的行政法,回国好派上用场。可6个月后,他发现继续干下去才能带回“真正对国家有用”的东西,就正式在这家律所工作了,他是第一个进入法国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学生。
刘凤鸣在美国完成法学博士学业准备参加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却被禁止。
华盛顿法律规定,非美国常住居民禁止参加此类考试。刘凤鸣没有罢休,在华盛顿州立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几经周折之后,法官终于裁定只要他考律师执业资格成功,就能获得永久职业资格。后来基于这个判例,华盛顿州的法律废除了这条限制规定。
当时挑起这起诉讼的初衷,是想试验一下美国的司法制度是不是真的如它所称般的公正。事后刘凤鸣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它给你什么权利,你就应该试试它。你不去行使它,你去抱怨,这是没什么意义的。事实上谁也不知道华盛顿州法院的法官是否会听一个外国人在那里辩白,但结果是刘成功了,改变了这个制度,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一个人单枪匹马,打赢了一场行政官司。
1986年,28岁的陶景洲在巴黎第二大学、第十大学,以法文讲授中国经济法课程。
同年,他在《国际比较法》上发表《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促成了法国行政法院与中国最高法院的首次接触。以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才华,陶景洲在法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虽然已经在法国获得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优厚的报酬,但陶景洲一直希望在自己学业有成的时候能够回国,实现“法律实务报国”的梦想。
1986年起,他开始代理与中国有关的业务,频繁往返于中法两国之间,替客户谈判、签约,首先帮助世界时装界巨子贝纳通进入中国市场。到上世纪90年代,有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他们迫切需要在中国找到合适的律师。而与欧美国家相比,律师在中国人群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小,中国迫切需要法律方面的人才,陶景洲开始寻觅回国的机会。
1991年,他被美国高特律师事务所选中帮助其在华设立代表处。做的第一件事是帮助建立麦当劳在中国的第一家店。后来,家乐福、龙徽葡萄酒、宝洁、可口可乐、诺基亚在杭州的第一家工厂,都在投资进入中国时聘请陶景洲提供过帮助。
回国这些年,陶景洲认为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情就是代表很多中国企业应对欧盟对他们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既然要和外国做生意,就要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而且真正要用这个国家的法律作为武器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其次,是向外国企业解释中国法律。伴随着外国公司落脚中国,在中国发展,陶景洲代表国外公司完成了大量合资、合作和独资项目,代表他们与地方政府交流。外国公司看准了中国市场,但也希望能够最大地减少他们的风险,陶景洲能提供其他公司在中国的经验教训。
再次,是在国际仲裁方面做了一些事情。这次北京奥运会,陶景洲当选为国际体育院临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工作十分繁重、繁琐。在奥运会开幕前十多天,仲裁委员会已经集合,仲裁员必须24小时打开电话待命,电话一响,案子来了,一般必须在两三个小时内组成仲裁庭,24小时内作出裁决。在整个北京奥运会期间,陶景洲参与仲裁了多起案子,得到了仲裁委员会的很高评价。
2008年5月6日,刘凤鸣在海口参加了奥运火炬传递,这是中国政府对微软公司多年在中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嘉许。
他的太太为看此次传递,凌晨时分专程从美国赶来,儿子刚刚做了手术,征得医生同意后随母同行。
1996年,刘凤鸣加入微软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微软是新经济的产物,遇到的都是最前沿的法律问题,而且微软的霸主地位也经常受到业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挑战,这份挑战刺激的工作使刘凤鸣感觉自己的毕生苦学和人生价值都得到了展现。
在进入微软前,刘凤鸣就有回国的经历。
1995年有记者问他会在中国留多久,他说,只要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只要中国用得到他,他就一直留下来。只有在中国才有归属感,直到今天他也一直保留着中国国籍。他说,北大法律系77级这一代同学,是改革开放的第一批受益者,他也是当时第一批公派留学生,应该知恩图报。
刘凤鸣在微软曾做过一个社区服务的项目,内容是为边远山区的学校捐助电脑,当时选的是甘肃定西,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事后他一直觉得这是他在微软做得最成功的事。
这次参加奥运火炬传递,刘凤鸣很感慨。
作为留居海外多年的游子,看到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站起来,展示自己的力量,被震撼的心情无以言表。火炬传递时沿途群众的欢呼、祝福、加油,使他忘记了200米的距离自己是怎么跑下来的。他一生都在长跑,最辉煌的却是这短短的200米。
周振想决不在书斋中故步自封,坐而论道,他喜欢以律师的身份去观察了解民众的疾苦,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们
北大法律系77级的83人中,进入政府部门的有一批,进入政法系统的有一批,当律师和大企业老总、法律顾问的有一批,而更多的则是在大学校园里从教,不过也有多位走上了高校行政管理岗位。
同学中唯一已经逝世的周振想,生前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院长。他因肝癌于2004年3月2日逝世,年仅46岁。英年早逝,令人痛惜。
陈兴良的电话簿里还留着周振想的号码,每每看到就会发一下呆。
打,也许还能接通;接,却不可能再是他了。而电话那头沙哑中略带慌乱的接听声,又会浮上耳际。
陈与周是4年北大的本科同学,又是3年人大的硕士生同学,还都是高铭暄带过的博士生,在刑法学领域相互扶持二十余年,相交之厚,相知之深,外人是很难体会的。
陈兴良曾撰写数万字长文,细致总结了周一生的学术成就、生平事迹和品格风范,指出他是我国刑法学“自首”理论的奠基人,撰写了我国第一部自首制度专著,许多观点已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好几代学生使用的刑法学教材,每部都包含着周的心血。
儒雅的周振想当初是抱着文学梦上大学的,没想到会与法律结缘。
深厚的文学功底却为他的法学著作增添了文采,他作为律师写的辩护词,精美漂亮,给人以享受。
周振想朴实憨厚。
陈兴良记得1981年考硕士的时候,有一篇命题作文,要求写800字,周振想多看了一个“0”,结果紧赶慢赶写出了3000字,出来后直向陈兴良叫苦。陈兴良却很惊奇,他怎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写3000字?
周振想治学极严谨,无论当系主任还是当副院长,对同事要求极严格。他创立了“课前试讲、相互听课,让学生挑毛病,效果差就停课”的教学制度,使教学质量大幅提高。
周振想是非常守信用的人,2003年9月,肝硬化非常严重的他还抱病参加北大关于刘涌案件的研讨会,因为“答应了别人就一定得去”,里面也包含着他对母校的深厚感情。
周振想与一般学者最大的不同,是他决不在书斋中故步自封,坐而论道,他喜欢以律师的身份去观察了解民众的疾苦,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们。
1995年,河北某村的十几名村民来京上访,控诉村主任以权谋私、欺行霸市、为非作歹,并且一直逍遥法外。村民请来的律师就是周振想,他和几位记者决定跟农民一起去村里看看。
这个村主任其实就是个村霸,当地的“土皇上”,兄弟五个在村里一手遮天。不知什么人给他们通了消息,周振想跟几个村民刚进村,村霸就带着几个保镖将他们团团围住,气势汹汹。周振想向村主任核实了一些情况后,指出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不料那村霸当时就翻了脸,骂骂咧咧想要动手。几位记者已无心采访只想赶快离开,出乎大家意料的是,看起来儒雅的周振想此刻却是没有半点慌张,他针锋相对,义正词严,先从气势上把村霸给镇住了。村霸竟哑口无言,落荒而逃。
后来,村霸又放出风来,说要用雷管炸北京来的律师。周振想出主意,为了大家的安全,临时改变了回京的时间和路线,顺利返京,记者们完成了报道工作。后经各方努力,村霸五兄弟被绳之以法。
这样的事在他身上不只一两件,而他这样深入最底层的学者,却是不多见的。
周振想留下一片辉煌走了,77级的同学们还都在各自的事业中努力耕耘。
细数一下北大法律系77级,发现他们确实是非常辉煌的一届。成就辉煌,是因为他们是“文革”中被埋没的人才多年积攒同时迸发出来的一届,是改革开放后考上大学的第一届,是受到北大治学传统熏陶得天独厚的一届,是中国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开风气之先的一届,是在各个领域引领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届。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个体生命的价值与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复兴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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